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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召开的新疆乌市国税工作会议上,乌市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健超介绍说,今年,乌市国税局将积极开展“营改增”对乌市产业结构、行业变化影响等方面的税收经济调研,积极开展“营改增”政策培训和宣传,做好“营改增”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
“营改增”其实就是把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自2012年1月1日上海率先启动试点以来,试点地区已扩大到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宁波、安徽、福建、厦门、湖北、广东、深圳等12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的纳税人超过100万户,试点当年共实现减税超过400亿元。
按照国家规划,我国“营改增”分为三步走:第一步,在部分地区进行“营改增”试点。第二步,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试点。按照“7.25”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决定,这一阶段将在2013年开始,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概率最大。第三步,在全国范围内实现“营改增”,也即取消营业税。按照规划,最快有望在十二五(2011年-2015年)期间完成“营改增”。
也因此,刚刚闭幕的自治区两会上有政协委员提出新疆尽早争取“营改增”试点的建议。上海交大海外教育学院税务教研组组长汪蔚青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从目前试点效果看,“营改增”政策的受惠企业绝大部分集中在小规模纳税人(年不含税营业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下实施“营改增”的所有企业及个体工商业户),而对于一般纳税人,整体税负变化不大,像交通运输类企业甚至有所增加。
汪蔚青表示:“营改增政策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调整是从过去的5%降至3%,所以政策对小微型企业的税负减免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以年营业额上限为标准计算,一家小微型企业过去一年的缴税额为25万元,而调整之后为15万元,由于相关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无法获取进项抵扣,因此税负降低幅度最多可达40%。但交通运输业税负普遍上升,这是由于交通运输业税率调整到11%,交通运输企业可抵扣项目未充分抵扣,及抵扣项目范围较窄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