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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长批示肯定“营改增”工作


 来源:江苏经济报
   江苏省宿迁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得到市领导充分肯定,近日,该市市长蓝绍敏在“营改增”工作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我市“营改增”工作严格按政策执行,很好。要充分吸取有关市的教训,严格依法征收、杜绝一切水分,确保收入质量。”该市财政、国税部门立即贯彻落实市长批示精神,密切关注“营改增”企业纳税情况,确保税制改革成功试点、平稳推进。 
    据了解,截至2012年12月17日,该市实行“营改增”试点企业3056户,比试点之初的2574户新增了482户。其中交通运输业708户,现代服务业2348户,认定一般纳税人447户。首个纳税申报期(即10月份)实现改征增值税1052.76万元;到11月底,累计实现改征增值税2919.37万元,其中交通运输业1726.55万元,现代服务业1192.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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