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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营改增”惠及服务贸易进出口企业

来源:转自互联网
  “营改增”试点令服务贸易进出口企业受益。记者上周末从宁波市国税局获悉,“营改增”首月免抵退税申报已基本完成,所涉及零税率应税服务的7家国际运输企业均成功进行了免抵退税申报,合计申报零税率劳务销售额559万美元,免抵退税额387万元,应退税额64.2万元。 

  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方面介绍,在“营改增”试点前,本市服务企业提供的零税率应税服务,按照原营业税相关规定均实行免税政策,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营业税,前期交纳的税金计入经营成本。 

  而“营改增”税改后,试点地区“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即对提供服务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且对提供服务对应的外购货物、劳务及服务所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税改后,服务企业在提供零税率应税服务时,由于相应外购货物、劳务及服务的所含税款允许抵扣,将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进一步增强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市国税部门有关负责人称。 

  根据“营改增”相关政策,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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