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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转自互联网 吉林省长春市地税局2012年12月31日发布消息,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纳税人可按照核定的标准到税务部门领取相应发票,无需交纳所申领发票的工本费。 2012年,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长春市地方税务局已对全市小微企业免收发票工本费。经过认真审核,认定全市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计76350户,全年对其免费供应发票8937万份,免收工本费额度775万元,占应收发票工本费总额的57.84%.切实为纳税人减轻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