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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国税建立稽查局与税务分局信息交换机制 

              无锡国税建立稽查局与税务分局信息交换机制 
   
   来源:无锡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    
   
    无锡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在抓紧、抓好日常税务稽查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稽查信息对税收管理的促进作用,积极探索稽查信息在税务机关内部各机构间的共享途径和方法,努力营造稽查、征管相互协调、合力打击、共同治理的良好征税氛围。 
  税务稽查因其专业性强、时效性强的特点,相对于其他税务机构具有较强的独立性。《税收征收管理法》赋予了税务稽查部门行使稽查实施、处理处罚、税收保全、税收强制等法定权力,使其能够独立完成案件查处,也形成了许多与税收征纳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随着案件查处的结束,对稽查部门来说已没有使用价值,但相对于其他税务部门而言,可能是非常有价值的信息。 
  第一稽查局建立与税务分局的信息交换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地通报、交流稽查信息和纳税评估新情况,以沟通稽查和征管、稽查与公安驻税办之间的相互关系,具体做法是: 
  一、充分利用现有数据传输功能,及时提请有效配合 
  无锡国税系统在内部开通了无锡国税征管信息系统(WGIS),第一稽查局充分利用WGIS的传输功能,对一些时限要求高的稽查信息采用电子文本传输和邮件传送两者并行的方法进行交流。主要内容有: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发票违章情况或逃避纳税检查的,提请税务分局限供或停供发票,以阻止违法事实延续和减少国税损失;对稽查过程中发现的纳税人财务核算混乱、存货领用手续不全的,提请税务分局加强管理和监控等。这些内容,通过WGIS填制《稽查建议书》发送稽查管理部门转税务分局,税务分局可根据稽查提供的线索和实际情况,分别采取停供限供发票或收回税控装置、责令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强管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发送此类文书12份。 
  稽查实施过程中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检查并有偷税嫌疑的,同时填制《线索移送单》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以便税警联合,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 
  二、充分利用稽查信息和稽查成果,定期反馈征管事宜 
  当稽查实施结束后,稽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在处理过程中不一定全部作补税处理,有些以调整纳税事项来处理比较适宜,而这类问题,有的需要税务分局监管,来督促纳税人调整或重新核定数据。如当年度或未过汇算清缴期的所得税查处,一般稽查不直接补税,而是由纳税人自行调整,同时提请税务分局监管;有些还在亏损期或免税期的企业,则涉及到重新核定亏损额和判断是否提前进入获利年度的事宜,这些需要提请税务分局进行调整核定。一季度稽查一局通过WGIS和定期上门交换信息两种方法与四个税务分局进行沟通,共计提请监管调整所得额22户,涉及调整应税所得额1368.72万元,其中应核减亏损5户减亏628.89万元,提前进入获利年度2户。 
  三、科学分析稽查信息,随时提供违法动态 
  在稽查一局的稽查案件中,相当多的案源是由税务分局在日常征管、纳税评估或注销检查中发现问题转来的,税务分局将在纳税评估过程中发现的新的违法手段、特点等及时通报给稽查部门。对此类案件的查处结果,稽查一局本着对案源移送方负责的态度,每季反馈一次,让税务分局了解情况,以利于有的放矢加强管理。一季度共反馈给各分局查处结果28户,其中查实有问题的24户。近年来,稽查一局查处的大要案较多,且发票案件较多,对此该局在查处阶段即认真分析案情,提前知照有关税务分局,使其与稽查部门同步掌握纳税人违法动态,根据情况强化管理措施,加强监控力度。如一季度稽查一局将某电力设备公司等企业的偷税案情向相关税务分局进行了口头通报,引起了税务分局的高度重视,加强了对这户企业的监控。 
  情报交换是双向的,基层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换使税务机关各部门都能及时掌握纳税人违章、违规的动向、特点和手法,对提高征管质量,及时打击偷税违法行为,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提高税务信息的利用率,降低征税成本同样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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