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举报涉税案六成用真名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徐志文,李洪华
今年上半年,新疆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受理的涉税违法案件中,实名举报率由去年的29.7%上升到59.7%。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有关人士说,实名举报既为查深、查透涉税违法案件创造了条件,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同时也降低了查处涉税违法案件的成本。
前不久,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接到实名举报,反映某企业设置“两套账”隐瞒销售收入,每年只将部分销售额申报纳税,有重大偷税嫌疑。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派人进行突击检查,很快查获了某商业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偷税的违法事实,查补税款、滞纳金、罚款合计300余万元,现已全部入库。乌鲁木齐市国税局近日根据《税务违法案件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举报人兑现奖金8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国税局稽查局查办的案件中,举报案件占1/3,2004年举报案件的查补收入为2400万元,其中实名举报占查补收入的50%。特别是今年4月,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公布2004年度举报奖励情况、奖金标准以来,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受理的涉税举报电话由原来的每天10个左右上升到现在的30个~50个;举报税收违法的来访、信函等由原来的每天1件左右上升到现在的7件~10件;提供违法线索的人员从本市范围扩大到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