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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检查应走出五个误区 

                    税务检查应走出五个误区 
   
   来源:中税网   
   
    税务检查是《税收征管法》赋予税务部门的权力,是我国税收征管的重要组成环节,它对加强税收征管、堵塞偷逃税漏洞有着重要的意义。从近几年的税收实践来看,税务检查在以查促管、以查促收方面切实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一个时期以来,税务检查在查与管、实体与程序等方面陷入了误区,应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注意。

    一、重查轻管。税务检查的根本目的在于以查促管,即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解决普遍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征管手段科学化、现代化。但目前的问题是,税务机关对查出的问题,不由分说,一罚了之,扬长而去,达不到以查促管的目的。

    二、重“大”轻“小”。对国有企业和大中型企业检查严格,对个体私营企业检查偏松,原因在于检查者认为大户即使出点小问题也是一笔大收入,且能够立即兑现,而效益差的小企业即使有问题也没多少“油水”,且执行起来相当困难。其实,税务检查的内容主要是企业的执行政策情况、依法纳税情况,对违反政策的偷逃税等行为,不能因为企业大小有别而区别对待,应一律按照法规严肃惩处。

    三、重“外”轻“内”。从税务检查的实践看,有些企业存在的问题与税务机关内部职责不清、个别税务干部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作风飘浮甚至贪图私利、以权谋私有关,但税务检查很少从税务干部自身找原因。笔者建议,在检查纳税户的同时,认真搞好税务机关内部的执法检查,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堵塞自身工作中的漏洞。

    四、重实体轻程序。近几年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直线上升,而且40%是税务机关败诉,分析个中原因,执法程序不当占相当大比重。对此,各级税务机关应强调全面贯彻执行各项涉税程序法,杜绝越权处罚、取证不充分、税务文书送达对象错误、违法事实不清等程序不合法现象。

    五、外行查内行。客观地讲,税务干部的素质较从前有了很大提高,但同时,纳税人的素质和以前相比也有了质的飞跃。毋庸讳言,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发生,税务干部对所检查的业务一知半解,对纳税人提出的问题躲躲闪闪,模棱两可,甚至出现被检查者向税务干部“倒灌”政策的现象。面对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税务管理的对象将越来越复杂,这就要求税务干部必须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减少乃至杜绝外行查内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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