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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税收征管难点及应对措施

 
    旅游业是目前世界上投入产出比最高、创造就业机会最多的产业,有关专家预言,信息技术、电信业和旅游业将成为21世纪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旅游产品不同于工业产品,它是无形的、不可转移的、时间性的,且生产与消费同时进行。和其他产业相比较,有其自身特点:1.经济性与文化性并存;2.与经济气候息息相关,与其他产业相互依存;3.历史和自然赋予的垄断性产品。旅游业因为其自身的诸多特点,一直是税收管理中的难点,容易出现“旺丁不旺财”的现象,如何做好旅游业的税收征管,笔者以旅游大省海南为例进行分析。

    目前海南省旅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各种类别的旅行社、观光景点、特色品购物店、宾馆饭店、旅游交通等,从业人员众多,经营方式多种多样。具体获取收入的方式,有旅行社的团队旅游费,各种景点、购物点的“回扣”,导游包干上缴团费等。

    从全部旅游业的收入上分析,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在旅游费用分账比例上,“行商”(即外地旅行社)比“坐商”(即本地接团旅行社或景点经营者)分得的收入更大,扣除运输费用后,本地旅行社收入甚少,有些还以“零团费”接团,完全依靠各种回扣取得收入。有些景点经营者,为了保证收入,也采取高额回扣促销形式销售旅游产品。

    在行业管理尚不规范的情况下,目前从事旅游经营的部分人员纳税意识淡薄,财务核算混乱,偷逃税方面主要存在三种情况:一是景点经营者以扣除“回扣”后的收入作为应税收入,少计营业税;二是旅行社加大支出,减少应税收入,少计营业税;三是导游的“回扣”无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针对目前旅游市场管理的不完善,笔者认为只有采取综合治理的办法,加强税源管理,才能建立健康良好的征纳环境。

    切实搞好税源分析。解决旅行社、旅游景点、导游高额回扣的征管漏洞问题,应从税务登记入手,把握其经营规模、经营方式、核算形式等情况,采取不同的监控手段,由相关的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门多方配合。特别是利用旅游交换或是结算中心枢纽作用,从进入旅游区域的旅行社、导游人员开始,全面掌握三方的收入分配,对“行商”采取临时登记,从源头控管。

    强化评估定税工作。旅游经营的特点决定了纳税申报的准确性较差,评估定税是一项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对旅游景点实行“以票控税”,完善其回扣或佣金的结算方式。

    建立协税护税网络。加强与旅游行业管理协会的协调沟通,采取代征、代扣等方式,加强税源的全面控管网络。另外,和工商局、旅游局等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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