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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税务稽查的风险及防范 

  计算机税务稽查风险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在对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系统中的涉税信息进行税务稽查后得出的税务稽查结论与税务稽查事项实际情况相背离的可能性。也可以理解为税务稽查人员不能正确合理地运用计算机税务稽查技术,从而导致税务稽查结果与事实不相符,发表不恰当的税务稽查意见。  

  一、形成计算机税务稽查风险的原因  

  1、传统税务稽查线索逐渐消失。纳税人手工会计作业,涉税信息从原始凭证到记账凭证、账簿记录以及财务报表的编制,每一步都有文字记录,都有不同的经手人签字,税务稽查线索十分清晰。但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中,传统的账簿没有了,绝大部分的纸质文字记录消失了,会计信息大都以电子文档存储在磁盘或磁带上,因此,肉眼所见的纳税人涉税信息线索减少了。况且,存储在磁盘上的涉税数据很容易被修改、删除、隐匿、转移,又无明显的痕迹,因此,税务稽查人员发现错误的可能性就减少了,相应税务稽查风险就有所增加。  

  2、税务稽查技术、方法日趋复杂。纳税人实行会计电算化后,传统的税务稽查技术和方法受到极大挑战;由于纳税人采用的会计应用软件有的是商品化软件,有的是自行研究开发的软件,在功能、程序处理上都有着一定的差别,其要求运用的税务稽查技术和方法也不一样,从而给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稽查操作中增加了复杂性,税务稽查人员如果对软件不熟悉或采用了不当的税务稽查技术和方法,必然会带来税务稽查风险。  

  3、在动态中进行税务稽查取证较难。某些纳税人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很大的电子网络系统,每天都要进行成本和利润结算,进行生产动态分析,供管理层决策参考,因此,系统必须处于运作当中,一旦停止工作,将会给纳税人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而税务稽查人员一方面要完成税务稽查任务,另一方面又不能妨碍和终止纳税人会计信息系统的运作,这样就只能在系统运作过程中进行取证,难度较高,也存在一定的税务稽查风险。  

  4、纳税人内控制度的不完善。纳税人涉税信息在手工操作中,内部控制的测试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但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中,内部控制的技术和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手工系统中的许多原有的控制措施都已失效,大部分控制措施都是以程序的形式建立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中,肉眼无法觉察,在很大程序上依赖于计算机处理。而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内控功能是否恰当有效会直接影响系统输出涉税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内控环境的复杂性以及内部控制的局限性也使舞弊行为有机可乘,从而增加了税务稽查风险。  

  5、税务稽查人员计算机知识的缺乏。目前,大部分税务稽查人员对于计算机知识普遍缺乏,而随着会计电算化的实行,税务稽查的对象也纷繁复杂。因此,税务稽查人员除了要有专业的税务稽查、会计知识外,还必须掌握一定的计算机知识和应用技术,否则,税务稽查人员得出的税务稽查结论有可能偏离纳税人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中的涉税信息实际,从而造成税务稽查风险。  

  6、缺少科学的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的标准和准则。对于以往纳税人涉税信息传统的税务稽查有诸多的标准和准则加以参考,但是对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进行税务稽查时,由于税务稽查对象和税务稽查线索等发生了变化,税务稽查的技术和手段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原来的一些标准和准则就显得不适用了,新的适用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方面的标准和准则尚不完善,因此,也容易产生税务稽查风险。  

  7、现行财务软件评审机制存在缺陷。现行会计软件的评审主要侧重于软件功能的构成要素及会计处理方法的合理性,忽视了税务稽查线索的保全性;评审侧重于会计软件运行的结果与手工一致,忽略了对软件开发过程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价;评审依赖于会计电算化专家小组及部分用户的意见,忽视了软件的税务稽查特征;评审的结果可能同税务稽查人员的意见产生冲突。这些都给税务稽查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风险。  

  二、计算机税务稽查风险的种类  

  1、人员操作风险。是指税务稽查人员在对纳税人涉税信息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进行税务稽查时,由于过分依赖计算机运行所得出的结果,而没有对各种疑点线索进行必要的复查所产生的风险。  

  2、涉税数据风险。是指纳税人财会人员在对财务数据中的涉税信息录入时采用虚假、修改、延迟等手段造成虚假涉税数据而产生的风险。  

  3、软件管理风险。是指对计算机辅助税务稽查软件的使用和管理不完善、不健全而引起的风险。  

  4、税务稽查软件风险。是指税务稽查软件在设计开发过程中由于本身的不完善等原因而造成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因素:(1)研究开发人员对税务稽查、会计业务不熟悉,致使开发的软件达不到税务稽查的要求;(2)所使用的税务稽查软件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鉴定、评审就投入使用,造成软件本身运行不稳定;(3)税务稽查软件与会计电算化软件之间的接口不完全一致,数据不能完全导出。(4)金税工程稽查模块与ctais工程稽查模块挂接、偶合、兼容困难等。  

  三、计算机税务稽查风险的防范  

  1、保证税务稽查数据的完整性。为保证税务稽查数据的完整和准确,税务稽查人员在税务稽查时必须认真检查纳税人所提供的涉税信息数据是否真实,是否属税务稽查时间范围内的涉税数据,是否属结账后的涉税信息数据,纳税人涉税信息数据是否有纸质账册、报表相配套。同时,税务稽查人员获得的纳税人涉税信息数据,应该是该纳税人财务人员对涉税信息数据作现场备份所得的。  

  2、选择恰当的税务稽查方法与技术。税务稽查人员可以根据纳税人不同的会计电算化系统而采取不同的税务稽查方法和技术,从而有效地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当打印文件充分且与纳税人输入输出联系比较密切能直接核对时,则可采用绕过计算机的税务稽查方法,用核对、复核、分析等税务稽查技术;当纳税人采用实时处理,纸质的税务稽查线索较少且输入输出不能直接核对时,则可采用计算机税务稽查的方法;当纳税人采用每时每刻都在运行,税务稽查过程中不能终止工作时,则可采用制度基础法,首先对纳税人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的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进行审查,根据一般控制和应用控制税务稽查的结果决定抽查的重点、范围和方法,这样,既可以降低税务稽查风险,又可以减少纳税人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正常工作的影响。  

  3、选择合理的税务稽查方式。由于纳税人涉税信息内容大都存储在磁性介质中,而磁性介质很容易被篡改、删除而不留下任何痕迹。因此,对于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税务稽查一般应采用就地税务稽查或突击税务稽查的方式。在进行税务稽查时,可以采用事先不通知操作员或程序员的情况下,把系统中正在运行的数据拷贝出来进行审查,以防操作员把数据篡改、删除等,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被审程序和数据的正确性、完整性,也才能有效地降低税务稽查风险。  

  4、积极争取纳税人的支持与配合。在进行计算机税务稽查时,如果纳税人的财务人员、操作人员不予配合,把存储在磁性介质当中以及会计信息系统中的财务数据进行加密、修改、删除、隐匿等,则税务稽查人员很难进行稽查,因此,税务稽查时应积极取得纳税人的支持和配合,来降低税务稽查风险。  

  5、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的标准和准则。原有税务稽查的标准和准则有的已经不适用于纳税人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这给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带来了一定的风险,税务部门应采取有关措施,大力加强对计算机税务稽查的研究,尽快制定出适用于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的标准和准则,来降低计算机税务稽查风险。  

  6、改进会计软件的评审机制。财政部门对会计软件独家评审的纵向评审机制,给纳税人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税务稽查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风险。因此,需要对会计软件评审机制进行改进,在会计软件通过财政评审前,由税务稽查机关组织专家对软件开发商进行软件开发税务稽查应用评审,并做出税务稽查应用评审结论,财政部门参考税务稽查应用评审结论,最终做出是否通过评审的决定,基层的税务稽查人员也只需参照税务稽查应用评审结论来审查、评价纳税人的会计软件系统。这样就使税务稽查人员和财政部门评审人员共同分担了评审责任和风险。  

  7、积极开发和使用电算化税务稽查软件。随着纳税人会计电算化的普及,网络化的不断升级,税务稽查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开发和使用优秀的电算化税务稽查软件,一方面可以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另一方面也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降低税务稽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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