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税务稽查

丹江口国税稽查锁定“四个点”

      最近,湖北省丹江口市国税局制定了《税务稽查实施方案》,规定一年一度的增值税稽核检查和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再实行拉网式稽查,彻底改变以前的大面积稽查、事倍功半的做法,严格按市局的统一规划,有的放矢,选准“四个点”,对纳税人实施重点稽查,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日前,经过层层筛选,辖区内50户被检查企业己经敲定,仅占企业总户数的12%。
    这“四个点”具体标准是:稽查征管的弱点,主要稽查建筑安装、医疗行业和水泥制品等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稽查征管的难点,主要稽查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大型企业;稽查群众举报的热点,主要稽查群众容易举报的个体私营企业、税负偏低和零申报企业;四是稽查特殊行业的疑点,这主要是指稽查大量使用运费、农产品、废旧物资发票和海关代征完税凭证的“四小票”企业。
    以前每年的3至6月份,都是稽查工作最繁忙的季节,要对辖区内的所有企业进行稽查,不管纳税人是否有问题,都要接受一次严峻考验。去年在行风评议时,纳税人反映,税务稽查过多过滥,国地税轮番稽查,企业应接不暇,这不仅增加了纳税人负担,又影响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为此,丹江口市国税局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改变以前的稽查做法,从今年起,有重点、有目的地确定稽查对象,实施“四个点”稽查,找准切入点,让守法经营的纳税人,放开手脚,大胆经营,把有限的精力都投入到生产经营中去。丹江口市国税稽查局一位稽查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实施‘四点式’稽查,工作重点突出,有的放矢,不仅减轻了纳税人负担,而且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做到了查处一案,震慑一片的目的,切实体现了税法的刚性,有利于新型稽查格局的逐步形成!”


阅读次数:1365

税收法规

更多 >>

税务实务

更多 >>

财税新闻

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