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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稽查” 搭建“连心桥梁” 

 
    湖北省潜江市地方税务局积极开展“阳光稽查”活动,按照“人人是形象,个个是窗口”的标准,“一手抓执法,一手抓服务”,寓执法于服务之中,努力打造“流动窗口”形象,不断擦亮“阳光稽查”品牌,稽查服务的观念、内容和效果均有明显突破,得到广大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该局为了更有效地接受企业和社会各方的监督,使税收执法行为透明、公开、廉洁,设立了“阳光通道”,实施首问负责制,回答处理或进行指导纳税人来电、来访咨询:“举报通道”开通网上案件举报和举报电话:“咨询通道”利用潜江地税信息网站进行宣传咨询和“廉政通道”公布了电话、信箱等。同时,实行专项行动事先公告,在办公场所的显眼处设立公告栏,公开稽查工作职责、业务操作规程和案件的处理情况,让纳税人充分享有知情权,自觉接受纳税人的监督。此外,该局专门制定了“稽查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和“稽查考核指标体系”、推行案件复审制度,严格执行处罚听证制度等,增加执法透明度。

  为充分保障纳税人及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铸造税收诚信。该局实行稽查程序、稽查内容和稽查廉政制度“三个公开”。即是在实际工作中,从树立正确执法观、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三方面综合部署、通盘考虑、并行推进,努力实现由“单纯执法”向“执法服务”转变。该局针对部分企业对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存在较模糊的认识,根据企业的需要,建立纳税辅导制度。最近,根据全省专项检查的部署和全市税收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该局召集了房地产、建筑安装、金融、饮食娱乐、交通运输和广告等六大行业的部分企业进行了集体约谈,对20多名法人代表及财务人员进行了税法知识及相关问题的辅导,取得了较好效果。集体约谈会结束后,企业进行了为期两周的自查,通过自查向该局补缴了应缴的税款,既取得了以查促管的作用,又避免了企业因对税收政策理解不透、非故意的漏交国家税款而导致的偷税处罚,进一步将纳税服务寓于税收执法中,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普遍赞誉。
 
中国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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