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中国税务报
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地税局对外发布消息,在今年7月份该局组织的税务稽查专项检查中,丰台区某餐饮企业隐瞒未申报纳税的53.85万元营业收入被稽查人员查出。餐馆因此补缴营业税等各项税款连同滞纳金、罚款36000余元。
据稽查人员介绍,某餐馆于2006年4月办理工商登记,截至2006年年底,共申报营业收入923.91万元。在检查过程中,稽查人员发现该餐馆所有开具发票的营业额都已足额计入了营业收入,因此就重点对餐馆业务的真实性和经营收入是否纳税进行检查。结果在检查结账单时发现,该餐馆使用点菜软件系统为客人点菜。于是稽查人员调取了软件中的有关数据。稽查人员发现,该餐厅所有的经营流水数据都记录在点菜软件中,软件记载的营业额977.76万元与企业所申报的营业收入923.91万元之间存在53.85万元的巨大差额。
在事实面前,餐馆不得不承认点菜软件记录数据的真实性。由于这些未开具发票的收入和签单收入并没有被计入收入账簿,造成该餐馆少缴了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的很多高档饭店、酒楼都使用了点菜软件。这种点菜器的应用,也为税务稽查人员查处不法餐馆偷逃税提供了有力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