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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面存货与申报销售不对称引发的思考 

  来源: 江苏国税网 


──江苏省南通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纳税评估案例

    通过资料稽核,江苏省南通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被海安县国税局确定为纳税评估对象,根据工作安排,评估人员于2006年10月对该公司2006年1月至9月份的增值税纳税情况进行了纳税评估。  

    一、公司基本概况  

    江苏省南通市某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注册资本金50万元,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石油机械配件、其他机械配件、钢筋连接套的生产、销售,公司职工10人。2006年1至9月份申报应税收入145643.09元,销项税额24759.31元,进项税额21987.69元,2006年初及2006年9月末无留抵税金,应纳增值税2771.62元已入库,税负率为1.9%。  

    二、数据指标综合分析  

    1、该公司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仅为1.9%,通过对参照税负的查询,机械行业参照税收负担率为6.5%。该公司的实际税收负担率低且与参照税收负担率如此相差之大说明该公司的税收负担异常。  

    2、通过对该公司的纳税申报资料审核,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疑点:(1)2006年1月至9月主营业务成本79901.47元,2006年初存货余额为579436.66元,2006年9月末存货余额为679031.12元,评估期内存货净增加99594.46元,而“应付工资”2006年1月至9月份贷方累计发生额为73964元,评估期内存货累计入库179495.93元(79901.47+99594.46),人工工资额占产品总额的41.21%。从该公司生产的产品看,很明显人工工资占的比重偏高,不正常。(2)2006年初“应收帐款”贷方余额为423942.9元,9月末“应收帐款”贷方余额为214247.5元,“应收帐款”贷方余额净减少209695.4元,而2006年1月至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5643.09元,说明该公司的销货款回笼比较及时,经营状况良好,从该公司2005年末预收帐款有60000元余额也可以得到证实。(3)2006年9月末存货余额为679031.12元,而2006年1月至9月主营业务收入为145643.09元,存货余额是2006年9个月应税收入额的4.66倍,从帐面上看,该公司一方面存货有大量积压,另一方面还在继续扩大生产(2006年初借款额304500元,2006年9月末借款额374500元,固定资产原值未变),也不正常。(4)2006年初预收帐款余额60000元,2006年1月末预收帐款余额为零,而该公司2006年1月份申报应税收入为零,属不正常,需进一步核实。  

    三、约谈举证,解释疑点  

    根据上述提示和审核分析,评估人员向该公司下达了纳税评估约谈举证建议书,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分局进行了约谈。  

    评估人员对该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相关宣传,以增强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说明纳税评估是帮助纳税人查找纳税上存在的问题,对纳税人非故意性和主动自查出来的问题,只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不同于税务稽查,在查补税款的同时,处以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列举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增值税纳税评估工作规程》中关于转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的几种情形。  

    通过评估人员税收法规的宣传,该单位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表示理解和积极配合评估人员的纳税评估工作,主动要求自查。  

    在此有利的情势下,评估人员对分析所产生的疑点进行了逐项询问,该单位负责人如实进行了回答,主要情况是:(1)该公司原来主要生产销售抽油杆扶正器,HX-I、II、III泄油器,由于业务发展的需要,现主要生产各种规格型号的钢筋连接套(主要型号从18,20,22,25,28到32不等),所用材料为螺纹钢,钢管等钢材。钢筋连接套的销售价(不含税)一般每只在4.27元至6.84元之间,每只钢筋连接套的人工工资在1.6元左右,占单位产品成本28%左右,与评估人员分析的人工工资额占产品总额的比重有较大出入,原因是会计代帐,核算不是完全到位所致。(2)2006年初“预收帐款”余额60000元,2006年1月末“预收帐款”余额为零,是“预收帐款”冲抵了本月的“应收帐款”,实际该销售在2005年12月已开票申报,记入“应收帐款”借方,而收取的销售款记入了“预收帐款”的贷方,造成了公司2006年1月份申报应税收入为零,但冲减了“预收帐款”现象的发生,属企业未及时正确会计处理所致。(3)2006年9月末存货余额为679031.12元,是2006年评税期应税收入额的4.66倍。一方面,原来生产的产品抽油杆扶正器,井口扶正器,HX-I、II、III泄油器,由于滞销,实际库存积压1379套,金额为191221.01元,与帐面所记载一致。另一方面,借款购买原料用于生产钢筋连接套,2006年8月份,发货给中建一局翡翠湖项目部钢筋连接套4299只,货款25719.99元未收到,发货给南通华新金山分公司碧海项目部钢筋连接套14827只,货款97858.2元也未收到,以上货款合计123578.19元(含税)未开票也未申报纳税。  

    四、评定处理,跟踪管理  

    评估人员针对该公司负责人所陈述的问题一一进行了税收政策法规上的宣传说明,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要求自查改正。对上述情况(1)中发生的人工工资占产品单位成本比重的出入问题,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后加强与企业办税人员的沟通和交流,及时将会计资料传递给财务人员,以便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且将公司的存货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如有问题,及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于情况(2)中的“应收帐款”与“预收帐款”的问题,该公司财务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加强税收和财会知识的学习,提高税收、财会知识水平,提高办税能力。多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交流,加强产品成本的核算,提高纳税申报的质量。对于情况(3)中生产积压的抽油杆扶正器,井口扶正器,HX-I、II、III泄油器,公司将加强管理,想方设法处理。发出的钢筋连接套19126只,货款计123578.19元(不含税收入为105622.38元),虽然未能及时收到销货款,但货物已发出,且将提货单交给了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对上述货物应开具发票给购货单位,同时按规定申报纳税,缴纳增值税17955.81元,加收滞纳金80.8元,在2006年10月30日前缴纳入库。  

    五、评析结果验证  

    根据该公司自查补税的情况,评估人员对纳税人选择以自查申报代替约谈说明,按期自查补税的结果与税务机关的评估结果进行了验证。评估期自查后的理论税金=[工人工资+折旧费+福利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营业务利润(含自查收入部分的利润)+评估期期初存货-(评估期期末存货-纳税人自查补申报收入结转相应的产品成本)]×17%=[73964+5026.72+1449.51+(52769.11+105622.38-72791.77)+579436.66-(679031.12-72791.77)]×17%=139237.26×17%=23670.33(元),实际正常申报缴纳2771.62元,自查补申报入库增值税17955.81元,纳税人自查后应纳税额为20727.43元,与评估期自查后的理论税金基本一致,说明实际补交的税额与评估结果是一致的。该公司评估后税负率为8.24%[20727.43/(145643.09+105622.38)],高于该公司参照税收负担率。  

    六、评估后的几点思考  

    通过对南通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的纳税评估,得出几点思考及启示:  

    1、针对当前纳税人税法知识普遍薄弱的实际情况,评估人员感到加强对企业负责人和财会人员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的培训,努力提高其思想和业务素质,对于企业的管理和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正确执行税收及会计法规,提高纳税人纳税申报的质量尤为重要。要通过以案说法从另一层面来促进纳税人自觉,如实申报缴纳税款,为纳税申报的准确与及时夯实基础。针对纳税人滞后开票,延缓申报纳税的现象,要加强宣传:对两次评估同一问题的出现,评估人员必须移送稽查处理,以此威慑不按规定申报的纳税人。  

    2、针对当前税收责任区管理的要求,责任人要及时深入企业进行日常的管理,以充分掌握纳税人生产经营动态,真正了解纳税人的经营状况,做到监控到户,服务融于管理。通过纳税评估,对纳税人纳税申报的真实性进行监控,发现纳税异常现象,及时提醒纳税人遵守纳税义务,这样就给税法知识薄弱的纳税人提供一个自查补救的机会,既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又纠正了纳税人由于对税收政策不了解等原因造成的轻微违法行为,为企业避免了因罚款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这样既融洽了征纳关系,又体现了税收服务经济的理念。  

    3、在评税过程中要灵活运用纳税人的各项财务指标,通过指标分析,在纷繁复杂的数据资料信息中发现疑点和问题,为评估工作提供有益的线索。透过现象看本质,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评税分析方法,透过问题的表象,切中问题的实质。作为纳税评估人员要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和运用税收知识,熟悉纳税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善于从枯燥的数字中发现问题。  

    4、对纳税人要严格要求其执行财务会计制度,特别是实物的定期盘点制度,这对于搞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非常重要。因为存货的真实与否,不仅仅关系企业的正确核算,更直接影响到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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