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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预警,假海关完税证现形的案例分析 

  来源: 中国税务报 

    日前,湖北省洪湖市某公司由于利用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偷税被查处。 

  根据金税工程稽核系统数据比对,洪湖市某公司在去年下半年取得的10份海关完税凭证,稽核系统稽核结果全部显示为缺联。为此,洪湖市国税局稽查局进行了专项检查。 

  稽查人员对该公司委托深圳两家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货物的购、销、存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核查情况显示:该公司委托深圳市科创进出口公司和深圳市富顺宇进出口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白砂带等货物,取得文锦渡海关开具的10份进口增值税海关完税凭证,涉及含税金额5660260元,抵扣税款822518.13元。 

  随后,稽查人员对该公司委托代理进口合同、海关完税凭证及付款凭证进行了核实。调查发现,该公司付款数大于海关完税凭证的开具数,多付深圳市科创进出口公司货款232500元,但该公司往来账上无反映;该公司委托代理进口合同签订数与海关完税证开具数不符,调查发现合同数大于开具数,白砂带进口合同数大于开具数3750条。 

  面对稽查人员的询问,李某承认了虚购货物取得10份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822518.13元的违法事实。李某还交代,他还在去年外销煤21676.7吨,价款5831468.64元,税款758090.92元,因该公司所销煤炭是从河南等地小煤矿购进的,这些小矿主都是小规模纳税人,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抵扣税款,李某于是开始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 

  经查实,该公司利用虚假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税款822518.13元。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除让其补缴增值税822518.13元加收滞纳金69914.04元外,对其另处0.5倍罚款。李某因涉嫌犯罪,经洪湖市国税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后,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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