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两会,关乎民生与社会公平的问题一直是关注焦点,近年来关于个税征收的讨论频现,2016年亦不例外,诸如提高起征点、以家庭为单位征收、增加扣除项目等等,出现在今年政协委员和人大代表对于个税改革的建言之中。
在3月7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按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关于方案详情,楼继伟称,单纯提高征收标准不是个税改革方向,中国将转向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新体系将基于完整的资产信息,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用将可减税。
实质上,个税改革已势在必行。上一次个税调整要追溯到2011年,时隔五年,物价上涨,居民基本生活支出水平提高,起征点偏低让个税一定程度上沦为“工薪阶层所得税”,渐渐违背了调节收入的设定初衷。与此同时,个税在税收总收入中占比仅6%左右,减少征收或者说更好地发挥收入调节功能,对财政收入影响并不显著。
关于个税征收制度,目前公认较为完善的是美国和日本。其中美国主要以家庭全年收入计算税率,每个纳税人都有唯一的社会保险号码,纳税人各项收入信息汇集其中。政府在要求纳税人如实申报纳税的同时,建立了严密高效的信息稽核系统,实现了对纳税人诚信纳税的监控,对故意逃税的人将给予严厉处罚。而日本的特点是减去生活必需费用后征税,也就是将纳税者本人生活所需的最低费用、抚养家属所需的最低费用以及社会保险费用等免征所得税。因此,许多日本人尽管年收入相同,但如果抚养子女、需赡养老人的数量不同,需交纳的所得税税款也大为不同。
从楼继伟所介绍的此次个税改革方案来看,可谓兼具了美日两国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和扣除生活必需费用的优点,如果能够审议通过并有效实施,这次改革可以说兼顾了国家与民众的利益,利国利民。
调节收入角度,建立并完善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可以将部分高收入者未能计入纳税额的其他收入纳入,减少税收漏征;而基于新体系下完整的资产信息,房贷利息、教育和抚养子女费,一定程度上又能让工薪阶层减缓税收压力,不至于“多征”。同时,对诸如首套房贷利息、子女抚养教育等费用的扣除,一定程度上也会刺激消费和提高教育水平与人口素质。首套房对个人而言是必需品,房贷支出往往占据个人甚至家庭收入重要部分,从而抑制了消费。子女的抚养教育则关乎下一代与国家的未来,意义非凡,其支出可减免个税也在情理之中。
政策虽好,但重在如何有效执行。以建立综合个人所得税体系为例,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美国建立严密高效的信息稽核系统,其前期工作纷繁复杂,以致美国税法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法,而当前我国的状况,复杂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首先即需要修改相关法律。而对于子女抚养教育费用如何核算,赡养父母费用该不该减扣,都需要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楼继伟提到,改革要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民众习惯的建立,逐渐将其完善化。
困难纵然重重,但改革的步伐不能因此停滞。如今,新的个税改革方案已经提交,相信在进一步完善之后,能够尽快公之于众并开始实施,让这项国家之幸、民众之福的改革举措,早日发挥推进社会公平与促进经济发展之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