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四川日报(成都)
152项行政审批取消
本报讯国务院日前印发了《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决定再取消一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记者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目前我省已经按照这一规定执行,诸如创投企业办理所得税优惠、小微企业办所得税优惠、户外广告登记等相关事项将不再需要进行审批。
记者注意到,本次取消的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设定的有65项;依据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有87项,涉及33个部门。其中,第2项取消了户外广告登记审批,第88项、第90项分别取消了创业投资企业享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审批。
省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取消的87项审批事项与投资、生产经营、促进就业等相关。取消这些事项,有利于缩短投资审批周期、减少环节,给企业松绑,激发市场活力。此外,还取消了地方实施“初审”和“预审”的审批事项53项,取消后能进一步理顺国务院部门和地方审批事项的责权关系,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据悉,目前以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的审批事项已清理完毕。今后行政许可只能依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设定。